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被曝出存在臭肉问题,引发了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严重漏洞,也引发了公众对教育部门监管不力的质疑,经过官渡区联合调查组的深入调查,官方最终通报了对涉事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其中长丰学校校长被免职,本文将详细梳理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探讨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事件背景
2024年10月16日,有家长通过视频曝光了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存在生肉有臭味的问题,视频中,家长情绪激动地指责学校食堂提供的食材不新鲜,质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这一曝光迅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家长们纷纷要求学校给出合理解释,并采取措施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
初步调查与反应
10月17日凌晨,昆明市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渡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对涉事学校食堂的食材进行查封,并组织开展检测、溯源工作,通报指出,经初步调查,现场待加工猪肉感官气味异常,执法人员对食堂食材进行了紧急处理,并立案调查涉事学校和企业,学校食堂已停止供餐,以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10月17日下午,长丰学校组织了学生家长见面会,试图与家长面对面沟通对话,解释事件原因并安抚家长情绪,见面会结束时,学校董事长无视最后一个提问,插兜离席,引发了家长的不满和抗议,这一行为进一步加剧了家长对学校管理层的不信任感。
联合调查组的深入调查
为了彻底查清事件真相,官渡区政府牵头成立了由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深入调查,调查组对涉事学校食堂的食材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询。
调查结果显示,长丰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10月13日委托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食材供货商,针对家长反映的10月16日食堂鲜猪肉片有异味问题,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同步检验,该批次鲜猪肉片挥发性盐基氮指标(23.8mg/100g)超出国家规定标准(≦15mg/100g),判定为不合格。
经进一步调查,该批次鲜猪肉为10月16日当日宰杀,产地检疫证和“两证两章”齐全,在进行机器切片加工后,未做散热处理并用双层塑料袋分装,在塑料袋中存放近4个小时,又在食堂室温中摆放5个半小时,没有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最终引发了家长的投诉。
针对家长反映的食堂有“2015字样过期进口冻牛肉”问题,经调查,根据报关单和入境货物检疫检验证明,该批进口冻牛肉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保质期2年,包装标签上的“2015 SIF”字样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非生产日期,这一调查结果澄清了关于过期冻肉的传言,但并未减轻家长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担忧。
涉事学校及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调查还发现,长丰学校在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管理和审查上存在严重问题,长丰学校是一所股份制民办完全中学,由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举办,于2016年办学,2024年8月,长丰学校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但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长丰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虽然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内容仅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2项,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承办学校食堂属于经营项目发生变化,其未按照规定申请增加经营项目,不能作为承包食堂的主体,在食堂经营过程中,该公司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及食品贮存管理不当,导致了不合格食材进入学校食堂。
官方通报与处理结果
10月19日,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发布了关于长丰学校食堂臭肉问题的详细通报,并公布了处理结果,通报指出,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依法依规对其作出免职处理,对长丰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不到位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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