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无论是初次结婚还是再婚(包括复婚),都承载着人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和期待,在婚姻关系中,离婚和复婚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普遍关注的问题便是:跟同一人离婚后再复婚,是否还能享受婚假?针对这一问题,各地官方纷纷给出了回应,本文将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探讨这一问题。
浙江省婚假规定的变化
2024年9月27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婚假规定》,这一新规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可以享受婚假13天,这一规定取代了1980年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后者规定婚假为1至3天。
这一变化引起了广泛关注,新人们为能够享受更长的婚假而高兴;新的疑问也随之而来,有员工在老单位结婚并休过婚假,跳槽到新公司后是否还能补休婚假?公司如果不按新规批婚假怎么办?更重要的是,离婚后再复婚,是否还能享受婚假?
跳槽到新公司能否补休婚假
针对跳槽到新公司能否补休婚假的问题,浙江省的相关规定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根据《浙江省婚假规定》第九条,在本规定实行之前,登记未满一年的未休婚假,可以按照本规定执行;已休婚假的可以按照本规定补足婚假假期,这意味着,员工跳槽至新公司,只要结婚登记未满一年,按照新规补休13天婚假是合规的。
杭州某公司的行政管理彭女士遇到了一位跳槽过来的员工,该员工去年年底在上一家单位结婚并休过婚假,最近却提出要在新公司补休婚假,彭女士对此表示疑虑,认为该员工结婚时不在本公司上班,现在要求安排补休不合理,根据浙江省的新规,这位员工的请求是合法的。
如果公司不按照新规批婚假,员工也有相应的维权途径,西湖区某互联网公司的员工刘先生就是一个例子,刘先生去年8月份入职,11月份结婚,向公司申请按照新规补足13天婚假,却迟迟未获批准,公司表示,由于项目上人员紧张,10天假可能不太好请,刘先生对此表示不满,并向西湖区人社局咨询,人社局工作人员回复,刘先生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虽然员工和公司之间最好还是友好协商,但劳动部门的介入也是一种有效的维权手段。
离婚复婚能否享受婚假
关于离婚复婚能否享受婚假的问题,浙江省的官方回应同样值得关注,在余杭区工作的伍女士2020年8月与丈夫离婚,计划于今年底复婚,她咨询了是否可享受13天婚假,公司HR表示,跟同一个人复婚不享受婚假,余杭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他们无法对政策本身做进一步解读,但从理解来看,复婚本质上还是结婚,跟初次结婚没有区别,因此并没有针对复婚的特别规定。
这一回应实际上反映了浙江省婚假规定的一个核心原则:只要是合法的结婚登记,按照新政策,都应该能够享受婚假福利,虽然《浙江省婚假规定》中没有明确提到“复婚、再婚”,但也没有排除这一可能性,换句话说,复婚是否享有婚假,取决于是否符合登记条件。
这一原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一致的,民法典明确规定,结婚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无论是初次结婚还是再婚(包括复婚),公民都享有同等的婚假权利,离婚后再复婚的夫妻,有权依法享受婚假。
婚假的具体规定和待遇
在探讨离婚复婚能否享受婚假的问题时,我们还需要了解婚假的具体规定和待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婚假天数通常为3天,这是国家法定的婚假期限,具体天数可能因地方规定而有所不同,浙江省的新规就将婚假延长到了13天。
要享受婚假,必须满足法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并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婚假期间,劳动者应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即带薪休假,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休婚假而扣减其工资或给予其他不利待遇。
这一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得他们在结婚时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假期和待遇,也体现了社会对职工福利的日益重视。
离婚复婚的法律依据和权利保障
离婚复婚能否享受婚假的问题,不仅涉及到地方性的婚假规定,还涉及到更广泛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不受婚姻状况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明确规定,结婚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没有区别,在取得结婚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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